根据《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水产专业2人,生物学专业1人。
二、选拔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优中选优,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三、工作机制
我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经过研究后确定,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专家组由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等5名成员组成。
四、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
(三)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四)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者优先考虑,包括:
1.托福(TOEFL:72 分及以上);
2.雅思(IELTS:5.5 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CET-6:425 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TEM4或TEM8)考试合格证书;
5.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如申请者无上述证书,则必须通过学校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
(五)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七)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2023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登录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硕博连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院系所填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并提交,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提交者,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在2023年3月1日15:00前,将纸质材料装袋,通过EMS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至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人才工作处(研究生处)(寄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口南青塔150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人才工作处收,电话010-68673926,邮编100141)。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纸质材料者,不予进入后续选拔程序。
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和材料清单。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确认);
2.《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3.在读硕士导师书面推荐信及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1份;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书1份,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7.报名截止日前五年内,已获得的专利、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提供正文首页,如论文被SCI、EI、SSCI等数据库收录,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
以上材料所需制式表格,请登录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专栏统一下载,地址https://yjs.shou.edu.cn/2022/1216/c14263a313187/page.htm。纸质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其中,材料2—材料7还需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硕博连读报考材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此电子版报名材料。
(三)材料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水科院人才工作处(研究生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2.报考导师评价、评分。水科院人才工作处(研究生处)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并评分。
3.专家组审核。按照材料审核细则,结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4. 材料审核成绩由导师评分及材料审核专家组评分综合形成,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以不低于1:1.5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的建议名单。水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含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
2.水产专业笔试科目为水产综合,生物学笔试科目为生物综合。
3.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由水科院组织,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及个人品行;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研究经历及科研情况;创新能力及培养潜能;英语口语及听力能力。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同一专业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一导师原则上招收学生人数不超过1名。水科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录取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它
(一)无论是否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hou.edu.cn/;
八、咨询方式
上海海洋大学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05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68673926